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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国家铁路局发布《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》,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。原铁道部发布的《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(土建部分)》(铁建设〔2007〕108号)和《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(四电部分)》(铁建设〔2009〕126号)同时废止。
《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》统一了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原则和方法,是铁路工程承发包双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基本依据。规范编制充分吸纳我国高速铁路、城际铁路工程建设经验,紧密围绕建立公平、公正铁路建设市场环境的需求,明确了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构成和工程界面划分,进一步明晰子目工程(工作)内容,有利于铁路建设市场承发包双方准确界定所应承担的风险,维护铁路市场秩序。本次修订由指南上升为规范,将原两册指南合为一册,并首次纳入旅客站房工程量清单,实现了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专业全覆盖。
2019年11月中旬,国家铁路局规划与标准研究院编制完成了《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》(报批稿)。该规范在大量的调查研究基础上,广泛征求意见建议,深入总结近年来我国铁路特别是高速铁路建设实践经验,按照依法合规、市场导向、公平公正、技术进步、统一协调、简明适用等编制原则,全面修订而成。主要内容包括总则、术语、工程量清单编制、工程量清单计价、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、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表六个部分。该规范充分总结了近十年来铁路工程建设技术的最新发展成果,为当前铁路工程建设领域进一步改革完善工程价格管理机制、大规模推行单价合同提供了技术支撑。
国家铁路局人士称,该规范统一了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原则和方法,是铁路工程承发包双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基本依据,编制目的是规范铁路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,统一铁路建设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原则和计价依据,从而规范发包和承包方市场行为,保护双方的利益。规范编制充分吸纳了中国高速铁路、城际铁路工程建设经验,围绕建立公平、公正铁路建设市场环境的需求,明确了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构成和工程界面划分,进一步明晰子目工程(工作)内容,有利于铁路建设市场承发包双方准确界定所应承担的风险,维护铁路市场秩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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